請讓自己值得被愛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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離開一個人以後,人們多少都會感到有些失落。

曾經那麼愛你的人某天突然捨棄你了,你不免開始否定自己的價值。

曾經你那麼愛的人忽然在你心中變得一點兒也不重要,你怎麼可以不去懷疑自己的眼光?

事實上,人對自己的評價,通常會隨著週遭環境的改變而改變。

當一個人被愛的時候,他感覺全世界都受他吸引,就連麥當勞的店員也對他特別親切有禮。

當一個人去愛人的時候,他也在付出中見證了自己的偉大,他以為自己看見的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事物,所以他也有這份胸襟可以去容忍身邊周圍的一切醜惡。

愛讓人變得高尚,也讓人變得卑微。

當你所愛的人不愛你了,你也不願意再愛自己了。

你開始自暴自棄,以為這樣就可以對抗他的薄情寡義。

你犧牲一切,放棄自尊,只求換他一絲憐愛的目光,然而,他給你的卻再也不是愛情,而是同情。

親愛的,難道你不知道,愛人的前提,首先是要學會自愛,唯有一個愛自己的人,才有愛人的權利,也才有被愛的條件。

求來的感情,或許可以陪你渡過寂寞的夜,卻不能帶給你心靈的慰藉。

想想看,你要求他他才肯愛你,這真是你要的嗎?

說穿了,所謂的「失戀」,只不過是失去了一個不愛你的人而已,別人越是對不起你,你越是要加倍對得起自己。

因為,你可以離開任何人,唯一離不開的,是你自己;因為即使週遭的環境改變了,你都仍然還是你自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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